近日,一软件开发程序员出售VPN,被判进局子呆3年,并处罚人民币1万元!
程序员戴某于2016年4月着手创建某网站,并于网站上出售VPN翻墙软件的账户。同时,租用“境外服务商”多台服务器,向所出售的账户提供翻墙等服务。直到去年10月10号被查获,不过,已为数百人提供VPN服务,违法牟取金额1万元。
日前,当事人被判“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、工具罪”罪名。
由于翻墙软件(VPN)一直以来游走于灰色地带,靠VPN出售牟利等案例搜索引擎上也是检索一大堆,部分人依旧想铤而走险。但不一定哪天被执法人员给揪出来。警惕,根据去年工信部相关法规指出,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,个人不得私自建立或租用VPN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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